2021/6/10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2021年专线服务及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源直接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MDXTDY-2021-002)
各相关供应商: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2021年专线服务及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源直接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排名
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
(万元)
1
APN专线及2M中继线服务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41.5920
2
2M及10M专线服务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9.8000
本公示公示期1天,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公示期内)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6)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诺;
(7)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异议授权书。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受理负责人:李仲瀚
邮 编:010100
电 话:0471-6226929
电子邮件:nmdlyysl@163.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2021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