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桥河、石溪河新化县治理工程勘测设计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化县水利局的委托,对其青峰桥河、石溪河新化县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的投标人疑问进行答复:
问题1、青峰桥河、石溪河新化县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招标文件一标段、二标段在评标办法关于“服务团队评分标准表”存在明显差异如下:
原文:一标段:招标文件第71页,“服务团队评分标准表”序号第3项第4条要求:造价 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 3 分,具有高级职称得 5 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加 5 分。
二标段:招标文件第71页,“服务团队评分标准表”序号第3项第4条要求:造价 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 3 分,具有高级职称得 5 分;同时全国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加 5 分。
两个标段关于“服务团队评分标准表”评分标准不一致,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予以澄清。
答:青峰桥河、石溪河新化县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但两个标段招标文件内容完全应是一样的,“二标段:招标文件第71页,“服务团队评分标准表”序号第3项第4条要求:造价 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 3 分,具有高级职称得 5 分;同时全国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加 5 分。”内容是正确的,以此为准,特此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澄清公告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者,均以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作相应调整,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新化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娄底市水利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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