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承包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SD[GK]2021001-1)
一、项目编号:[3500]SD[GK]2021001
二、项目名称:省发改委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承包
三、采购结果
[3500]SD[GK]2021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 | 19992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SD[GK]2021001-1 包1
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702 餐饮服务 | 省发改委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承包 |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主营项目:快餐、小炒、面食、客餐接待。工作任务主要是承担采购人食堂的出品加工、供餐、卫生工作、膳食运营保障方案,实施职工用餐的保障工作及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指 定的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 | 中标人每日必须对食堂内外卫生进行清扫,对餐饮器具进行清洁、消毒,并为就餐人员提供酱、醋等调料及抽纸、牙签等保洁品;餐后及时关闭纱窗、锁好门窗,为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及时清理食堂内各类垃圾。 | 1 | 项 |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福建省发改委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开饭和经营时间由采购人根据作息时间确定;应保证福建省发改委干部职工的就餐。 | 1999200.0000 |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吴祥学 (包1) |
评审专家: | 项瑾,黄仪,曾美玲,刘文银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账号: 3505018900070000139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SD[GK]2021001-1 包1 :22993.6元
收取对象: 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五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中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均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一、资格审查”关于“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的规定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福建五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中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不合格。 (2)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福建立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福州捷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4、备案编号:K-K-FGW-GK-202104-B1383-IDN。 5、定标日期:2021年06月09日(项目编号:[3500]SD[GK]2021001) 6、 服务期2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
联系方式:13600889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95958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庄丽
电话:0591-87959580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