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广场食堂食材供应商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22]JBT[GK]2021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火炬广场食堂食材供应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1-5-26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调整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事项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统一调整为2021年06月24日上午09点30分。
事项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中的第13项的评标方法描述修改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厢式配送车辆(冷链车除外)情况进行评价:每配备1辆配送车辆得0.75分,满分3分。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配送运输车辆可为自有或者租赁。属于自有的(在投标人单位名下,否则不认可为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有效扫描件及车辆照片;属于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有效扫描件及车辆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事项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中的第14项的评标方法描述修改为“投标人配备冷链车的得2分。投标人所提供的冷链车可为自有或者租赁。属于自有的(在投标人单位名下,否则不认可为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有效扫描件及车辆照片;属于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有效扫描件及车辆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事项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中的第15项的评标方法描述修改为“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4人的得3分,需提供配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健康证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在投标人处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不得分。”。
事项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商务项”中的第9项的评标方法描述修改为“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拥有食品储存冷库或冷藏室面积≥500平方米的得2.5分,500>面积≥300平方米的得1.5分,300>面积≥100平方米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不同角度的仓库照片(至少5张),若仓库自有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佐证;若仓库为租赁场地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佐证且租赁合同租赁截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服务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事项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第2.4.1项内容修改为“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至少4人”。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
联系方式:0592-5380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六楼
联系方式:0592-5379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2-537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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