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 2021年含油污泥委外处置项目
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2021年含油污泥委外处置项目
招标编号:ZY21-XA602-FW090
招标条件
2021年含油污泥委外处置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含油污泥危险废物规范处置要求,落实第七采油厂“2021年含油污泥委外处置”项目,需要有资质的企业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对储存含油污泥进行清理、转移及无害化处理,所有程序必须合法。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单价1266元/吨(不含税),费用结算按照实际转运处置数量进行结算。
2.2 实施地点:庆阳环县区域。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HW08)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或者综合经营;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4 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5 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驾驶人员及押运员按照车辆配置要求进行配置。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
3.6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定之日计)具有类似含油污泥处置业绩;
3.7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3台及以上;
3.8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9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1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承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 年06月 07日至 2021 年06月12日: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3.2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4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5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4 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4.5谈判文件购置费发票领取: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标书费购置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响应人无需到现场领取。请各响应人在本项目开标后,将“投标人名称+标书费缴纳的截图”以邮件方式到“xbfzxfp@163.com”邮箱,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工作人员会将电子发票回复至投标人联系邮箱中,联系电话029-68934524/6893452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 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1 年 06月 28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7.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现场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无需递交。
6. 投标保证金递交
6.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6.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七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7. 开标
7.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 年 06月 29日 09时00 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再转 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洪德镇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刘栋,张旭莉
电 话:029-33436045/33436046
电子邮件:shld@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1 年 06月 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