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信丰中学南校区项目施工招标第一次抽取的中标人资格的公告
2021年06月03日上午,招标人组织信丰中学南校区项目(项目编号:360722202004260101-SG001)原评标专家在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就该项目进行复评。复评意见: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格标投标资料中,质量员董攀证书未上传,上传的为苏旭的质量员证书,根据《招标文件》P46第1.5.6条约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组织结构【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应当与《投标资格送审文件》中的组织结构人员一致。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无效标处理。”认定“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标为无效投标。
现予取消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信丰中学南校区项目施工招标的中标人资格。
本项目招标后续安排招标人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省信丰中学
2021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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