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03标段1#主干道、1#集装箱堆场、1#件杂货堆场及供电照明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安徽省合肥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03标段1#主干道、1#集装箱堆场、1#件杂货堆场及供电照明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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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03标段“1#主干道、1#集装箱堆场、1#件杂货堆场及供电照明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1DFWGZ00946/ JG2021-06-0717
2.2项目名称: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03标段“1#主干道、1#集装箱堆场、1#件杂货堆场及供电照明工程”(二次)。
2.3建设地点:合肥港巢城港区。
2.4项目概况: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工程位于合肥市巢湖城区东南裕溪河左岸,安徽省巢湖市辖区。上游紧邻合肥港巢城港区一期工程,下游毗邻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码头。距离上游城市已建成的亚父路大桥约680米。工程所处水域属于合裕线航道裕溪河段(巢湖船闸至裕溪河入江口),距上游巢湖闸约4公里,下游距离长江入江口约57公里。二期工程陆域共占地约21.75万平方米(326.3亩)。
2.5项目建设规模:码头岸线总长180m,新建2个2000吨级(水工结构兼顾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配套建设堆场、道路、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物,设计年通过能力为集装箱5.2万标箱、件杂货54万吨。
2.6招标范围: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03标段“1#主干道、1#集装箱堆场、1#件杂货堆场及供电照明工程”(二次),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干道、1#集装箱堆场、1#件杂货堆场以上区域周围道路所在场地的铺面结构以及相关配套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段。
2.8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6月(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
2.9招标项目概算:人民币2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要求详见下表(公告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类别
资格条件
1
资质
要求
(1)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
要求
近3年(2018年至2020年)任一年不得亏损(投标人提供最近连续三个年度财务报告,若2020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的,则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报告)。
注:提供近3年度(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最近连续三个年度财务报告,若2020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的,则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报告)。
3
业绩
要求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必须独立完成过一个场区堆场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场区堆场(或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必须提供:
①施工合同;
②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
③中标公告截图(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
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上最晚时间为准。
4
信誉
要求
(1)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没有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注:
第(1)条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须提供网站公布截图或文件复印件;
第(2)条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第(3)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第(4)条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须如实提供承诺书。
上述信誉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一个场区堆场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场区堆场(或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业绩必须提供:
①施工合同;
②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
③中标公告截图(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
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上最晚时间为准,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应出项目经理姓名的,还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6
项目总工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一个场区堆场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场区堆场(或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业绩必须提供:
①施工合同;
②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
③中标公告截图(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
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上最晚时间为准,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应出项目总工姓名的,还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注:(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20年1月后至少12个月,可以含2020年1月)。
社保证明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费记录;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3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 个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21日。
4.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1.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1.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6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备注:本项目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电子数据资料或其他纸质版材料,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5.4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本公告所示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提供保函彩色扫描件。中标候选人的保函原件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巢湖市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亚父路
联 系 人:孙城城
电 话:1515656016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金亮、陈苑、吴荣(805室)
电 话:0551-62220137(18205650415)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原安徽省交通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高铁路98号
邮政编码:230051
8.其他事项说明
8.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8.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8.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0551)62220164。
8.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023701021001095993232493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5252401373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附件1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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