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能力:(3分)
1、投标单位施工方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75%≥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5%的,得0.5分;65%>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50%,得1分;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50%,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
评审依据: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注: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是指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之和除以3的得数。
2、投标人(施工方)三年平均速动比率大于1且流动比率大于2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注:三年平均是指2018年、2019年、2020年速动比率或流动比率之和除以3的得数。
(评审依据: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备查,未提供者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