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垃圾屋、食堂等零星修缮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5月28日 13:38
评审专家名单
汪卫民、薛亦玉、陈金来(专家组长)
总中标金额
¥45.01495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庆梅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956656
采购单位
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罗源县洪洋乡石塘村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科长/1390692258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达创意园B栋2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庆梅/0591-83956656
一、项目编号:FJSQZB-2021039(招标文件编号:FJSQZB-2021039)
二、项目名称: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垃圾屋、食堂等零星修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华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霍口畲族乡霍口村98号
中标(成交)金额:45.01495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福建华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垃圾屋、食堂等零星修缮项目
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垃圾屋、食堂等零星修缮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吴孔棋
闽2352012201256124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汪卫民、薛亦玉、陈金来(专家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75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融街支行 帐 号: 811130101160038163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罗源县洪洋乡石塘村2号
联系方式:陈科长/13906922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达创意园B栋216室
联系方式:陈庆梅/0591-839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庆梅
电话:0591-8395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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