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工程施工过程审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四川大学
行政区域
武侯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5月28日13:44
评审专家名单
廖述友(组长)、谭企华、卿琼、付赤明、王宁若(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85405542
采购单位
四川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028-85405542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先生、张女士028-87088759、86257883、86115713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5.26.jpg
附件2
招标文件-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工程施工过程审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挂网版.pdf
附件3
评审情况表.xlsx
一、项目编号:川宏采招【2021】05-01号(招标文件编号:川宏采招【2021】05-01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工程施工过程审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川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3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川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工程施工过程审计咨询服务
本项目为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实施内容的施工阶段过程阶段审计。
(1)咨询人接受任务后,10个工作日之内,结合委托任务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
(2)咨询人应积极参加各类工程会议,做好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3)咨询人不得随意接收非委托人移交的任何资料;已接收资料未经委托人同意概不退还。
(4)审计工作原则上需到委托人指定的场所进行资料审阅与工程量价核对。
(5)咨询人应随时查勘施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每周到现场至少两次,做好工作记录;项目负责人每周要到委托人办公地点进行工作沟通至少一次,来之前电话预约时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委托人及时汇报,必要时可申请委托人召开审计工作协调会。
(6)咨询人须每周报送工作周报一份(电子版,附工程进展现场照片及咨询人员工作照),周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每周例会重点问题、审计人员参与现场收方情况、当周接收资料情况、当周出具的咨询意见、当周发现的问题、审计管理建议,并附项目周报汇总表。
(7)按季报送项目管理审计报告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项目情况。管理审计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建设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上次整改执行情况等。
(8)委托人将对项目审计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供应商应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采购人的任务职责,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审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政纪律的,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服务费用或终止其审计资格,具体如下: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果经复核后,若审减比例超5%以上(含5%),扣减项目审计费用50%;若审减比例2%≤X<5%,扣减项目审计费用的30%,审增不抵消审减。除此之外,发生上述情况情节严重者,按照委托人损失程度扣减咨询服务费用,费用扣减比例不得低于总费用的60%。
(9)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服务期间,根据工作需要或接采购人通知后须4小时内到场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10)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可能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无具体业务执行,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
签订合同时约定。
1、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审计咨询,要求中标人为所投业务配置固定的管理和作业团队。项目组人员应包括以下人员:
(1)技术负责人:2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技术管控和沟通协调能力。(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项目负责人:2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组织、技术应用及质量复核管理力,较好的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专业组人员:4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技术应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4)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组人员,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5)供应商慎重选派项目组成员,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组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更换人员,截至采购人书面同意之日,罚款3000元/(人·日)。
(6)项目工作应在采购人确定时限内完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采购人项目时间需求执行。
(7)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需要供应商提供人员参加工作时,提供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专业人员为采购人服务,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不允许不接受与本项目相关的任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廖述友(组长)、谭企华、卿琼、付赤明、王宁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按预算金额计算后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该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52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比例:按《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全过程控制服务费用标准的38%(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大学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854055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何先生、张女士028-87088759、86257883、86115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8540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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