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濮阳新县创建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编制实施方案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濮阳-范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1-84,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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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1-84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县创建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编制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2021年05月13日 |
5、评审日期:2021年05月24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新县创建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编制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 郑州综合交通运输研究院有限公司 |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C1808号 | 800,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县创建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编制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 开展新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编制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80日历天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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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邹云、罗玉琴、李学才(业主评委)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1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 |
收费金额:12,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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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新县城关潢河路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376-298634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
联系人:项女士 |
联系方式:0376-327567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项女士 |
联系方式:0376-3275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