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船只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船只租赁服务项目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服务单位。
2.招标范围:汽车渡船(登陆艇)和快艇租赁服务。
3.项目地点:葫芦岛市
4.服务期限:2021年06月22日-2021年08月30日(按招标人需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营业执照范围应包括旅客服务或其他与本服务项目内容语义相同或相近的内容;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及“”(www.ccgp.gov.cn)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采购船只(汽车渡船(登陆艇))的相关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水路运输营运证、船舶检验证等);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3拟报名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注册、登录并报名。
7.投标保证金4000.00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前将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jg.lntb.gov.cn/#/home)、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同步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 系 人:李参谋
电 话:0429-2739906
代理机构: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0-2E
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0429-3830232/13842942406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招投标信息均为政务公开服务,如与相关法规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有出入,请以相关法规指定媒体为准。
主办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维护:0429-3023809
业务受理:0429-3023826 0429-3023839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邮箱:hldsj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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