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大熊山城镇棚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大熊山城镇棚改项目 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新发改[2016]282号、新发改投资[2018]4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新化县大熊山国有林场,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大熊山城镇棚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招标编号:湘智招字[2021]第0061号
2.3建设地点:新化县大熊山林场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位于新化县大熊山林场,新建房屋(只基础部分)、新建道路,土地平整、地下雨污水、河道护坡、桥梁、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854.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清单)。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给排水、景观、建筑、结构、电气等);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5.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及批复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的要求;
2.6.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8计划工期:总工期220 天,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二年。
2.8.1设计周期:30日历天,服务要求、设计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工程建设需要。
2.8.2施工工期:1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其中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岗位人员3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采用承诺制,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配备到位),且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无在建工程,且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设计项目部人员不少于4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余3人(须具有道路或路桥、给排水、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采用承诺制,中标后按要求配备到位)。
3.7本招标工程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拟任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函,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方拟任项目负责人);
3.9 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0年5月24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担保:
5.1投标保证的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57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http://ldggzy.hnloudi.gov.cn/ldjyzx/zxzx_tzgg/202012/9692b606e04e4e8fbb34433b0fb03658.shtml),以电子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即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止(北京时间)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其它相关资料、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注: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下载即可)。
6.2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保证金子账号。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如有问题请联系0738-6371193)(注: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即可)。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1316962292@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09时00 分,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方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监管单位
本招标项目接受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的监管。电话:0738—3218216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大熊山国有林场
联系地址:湖南省新化县大熊山林场
联 系 人:吴永锐
联系电话:13875422726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娄底市静安街阳光时代小区
联 系 人:赵焕荣、康燕
联系电话:15367626556、14786733884
11、其他
疫情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