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5月17日 12:29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7日 12:2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31日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 |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名称 | 龙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中共东营市委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联系方式:0546-8019007采购代理机构:龙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县(区)南一路290号南一路与东二路西南人社局20楼联系方式:0546-8955577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72202102000024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 | 1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 130.000000 |
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1年5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5月24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供应商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界面,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于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同时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行注册。4.售价:0四、公告期限:2021年5月18日 至 2021年5月20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1年5月31日14时0分至2021年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六、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1年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纪先生联系方式:0546-8955577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