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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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和田市养兔棚舍建设项目(四期)(EPC模式工程总承包)已经由和地农扶审字【202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和田市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和田市养兔棚舍建设项目(四期)(EPC模式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8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综合评议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田市吉亚乡苏亚兰干村
2.工程规模:建设兔养殖棚圈10座,每座910平米,配套养殖业务用房以室外水电路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兔笼及环控设备28套。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HTS2021051012700103001
和田市养兔棚舍建设项目(四期)(EPC模式工程总承包)
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施工范围:建设兔养殖棚圈10座,每座910平米,配套养殖业务用房以室外水电路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兔笼及环控设备28套。本次招标包含以上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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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各方公章。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加盖各方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2:①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②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以新疆工程建设云查询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6月03日,每日上午0:00至,下午至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牵头人为施工承包人,牵头方若为疆外企业,设计方、施工方应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册;④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⑤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具备近三年类似业绩(施工2018年5月1日至今,设计2018年5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业绩,且施工单位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筑师注册资格;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开标现场将在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查询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是否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6、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和田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新疆和田市龙煤大厦6楼6-3
邮编:
邮编:
830000
联系人:
王腾
联系人:
冯歆曈
电话:
15292666706
电话:
17399527110
传真:
传真:
0903-67577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44784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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