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预算总额:2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1〕8号)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共有18大项指标,涵盖农产品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菜篮子”调控保障、市民满意度等方面,考核数据涉及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等多个部门,时间紧、任务重,为落实好本次“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确保取得优异成绩,市市场监管局拟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考核工作。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时间和投标方式
投标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2日下午6:00;
投标方式:供应商请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政务公开”中“招标采购”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投标平台,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登陆账号,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系统投标操作。
投标资料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配置的工作人员学历、工作经验、职称等证明文件。
(注意:投标文件只能上传一个格式必须为PDF或word文档,大小10M以下,投标次数有且只有一次。)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55-83070324
邮箱:luoqiong@mail.amr.sz.gov.cn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附件1:项目需求方案;
附件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项目需求方案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金额
1.项目名称:国家、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项目;
2.采购金额:20万元。
(二)项目背景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1〕8号)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共有18大项指标,涵盖农产品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菜篮子”调控保障、市民满意度等方面,考核数据涉及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等多个部门,时间紧、任务重,为落实好本次“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确保取得优异成绩,市市场监管局拟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考核工作。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置
1.应配置不少于10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项目的沟通、协调和实施。其中,副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食品相关专业硕士或博士不少于3名。
2.至少有2名工作人员具有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项目的相关经验,熟悉菜篮子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监管系统的职责分工。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中标单位组织开展项目研讨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开展研究和分析等工作,按照双方协定的进度开展项目,准时提交项目报告成果并进行汇报,必要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
1.按照考核要求,根据不同的考核项分别安排专人对接联系“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成员单位,梳理相应的政策文件和数据材料;
2.编制自查报告,全面反映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主要工作成效、考核自评情况、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计划;
3.整理、汇总考核材料和文件,完成自评打分、证明材料上传、自查报告上传等工作;
4.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处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国家农业农村部考核现场抽查工作。
5.严格按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接受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处监督;
6.应当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内容和技术支持;
7.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次项目涉及的服务内容和细节,保密时效不受本协议的有效时间限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为公开竞价。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前。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中标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首付款;余款按项目进度支付。
(五)履约担保金:无。
(六)违约责任: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执行。
(七)其他:投标供应商一旦中标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招标文件规定及承诺开展工作。
六、供应商投标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配置的工作人员学历、工作经验、职称等证明文件。
七、验收要求
1.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全面反映2020年度深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主要工作成效、考核自评情况、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计划。
2.汇总考核材料和文件,完成自评打分、证明材料上传、自查报告上传等工作。
3.汇总自查报告以及所有涉及考核的有关材料和文件,形成2020年度深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资料汇编,装订成册,提交纸质材料10份,电子材料1份。
附件2: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