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持有的河南盛弘尚都百货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该债权本息合计33,991,463.40元,其中本金余额为29,000,000.00元,利息为1,935,005.94元,孳生息为3,056,457.46元(暂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盛弘尚都百货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河南省焦作市
债权总额:33,991,463.4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对河南盛弘尚都百货有限公司的债权总额为33,991,463.40元,其中本金余额为29,000,000.00元,利息为1,935,005.94元,孳生息为3,056,457.46元(暂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现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企业概况
河南盛弘尚都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0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410825679486157H,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升辉,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温县人民大街5号。
经营范围:销售:百货、服装、黄金珠宝首饰、家电、化妆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生鲜肉、快餐(在许可证核定的类别内经营)、蔬菜、水果、卷烟、雪茄烟、商业营业租赁、音像制品、国内版图书(按有效许可证经营)、建筑材料;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盛弘尚都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张升辉,持股比例60%,出资额1200万元;刘波,持股比例40%,出资额800万元。
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抵押、担保债权,该笔债权由温县万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位于温县人民大街5号的两套房产(证号为豫(2016)温县不动产权第0000048、0000049号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共计6898. 37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有效的抵押登记。。由张升辉、田桂花、刘波、石丽丽、任巧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抵押物位于温县核心繁华地带的商圈盛弘城,该抵押物位于一、二层,客流量较大,停车方便,有一定升值空间。其自然人保证人众多,包括企业实际控制人,具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对外公开处置。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10257
通讯地址:郑州市红专路82号
邮政编码:450008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 6572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