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副食品招标采购项目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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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某部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6日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东北五街1号蓝海创业园2栋509室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 09:30 |
开标地点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会议室 |
预算金额 | ¥70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周欣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87562167 |
采购单位 | 某部 |
采购单位地址 | 某部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姜 浩 电话:18900988769 0411-80837633、韩佳霖 电话:17616676626 0411-80810331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东北五街1号蓝海创业园2栋509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欣文 0411-87562167 |
项目概况
2021年副食品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东北五街1号蓝海创业园2栋5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BNUH-W1003
项目名称:2021年副食品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副食品(水果、蔬菜、畜肉、禽肉、水产、禽蛋、干货、调料、牛奶、食用油、燃料)。
2.
包 号
| 副食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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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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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1
| 单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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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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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
| 700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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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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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肉(含猪、牛、羊、熟食)
| 580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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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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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肉、禽蛋
| 220
|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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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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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冻货
| 100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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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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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调料(含罐头、饮料、杂粮、干菜、食用油等)
| 230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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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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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
| 150
|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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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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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
| 16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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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140
| 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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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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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中预算金额为估算值,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实际供应量为准。
2.供应期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3.供应商允许多包兼投,但兼中不得超过2包,其中蔬菜水果、畜肉、禽肉禽蛋、水产冻货4包不允许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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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期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二)具体条件:1.供应商成立时间满2年(供应商成立时间自营业执照时间起算,到发布公告时间截止);2.非外资(含台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投标产品类别应当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4.具备合法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5.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6.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副食品和相关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8.在辽宁省范围内具备固定且符合有关面积要求的的销售(生产)、仓储、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和相应的保障体系;9.有固定缴纳社保员工与其经营项目匹配的配送能力;10.有与部队、政府、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合作供应经验;11.近12个月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地方政府、军队、军队采购网、国家有关部门等处罚的记录,具体核查操作为:①经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如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目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②经站(www.ccgp.gov.cn)和军队采购网站(www.plap.cn)查询目前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③为军队提供副食品供应期间无不良行为处罚记录。 1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13.副食品投标人必须响应要求:①蔬菜水果、畜肉、禽蛋禽肉、水产冻货类供应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在辽宁省内销售场所(不含办公和仓储)总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投标人具备冷链运输条件,上年度副食品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须自有现代化的生产、加工、包装、存储设施和场所,或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基地)签订合作协议,自有场所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原件,签订合作协议的须提供合同协议原件(合同协议至少满1年以上,且在合同期内有财务往来,现仍在合同期内,临时签订合同无效),应具备按照部队需求对商品进行切割、称重、包装(预包装)、打码等商品标准化服务能力;②牛奶、食用油、干货调料类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销售场所(不含办公和仓储)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③牛奶类供应商需具备冷链存储、运输条件;④醇基燃料供应商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销售、生产和仓储场所(不含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必须有危险品经营、运输和存储资质(三种资质必须齐全);⑤1-6包投标人须自有或第三方合作的食品检验机构和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所使用原料、饲料、包材、辅料、半成品及产品全部进行检验,同时要拥有完备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可实现对食品的溯源查询;⑥1-4包及第6包投标人须具自有车辆或第三方道路运输和冷链物流运营资质的车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QC/T450《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作业规范》、《道路运输食品冷藏车功能选用技术规范》、《冷链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资质》等冷链行业标准。冷链车辆的车厢外部有能直接观察的测温仪或监控运输途中厢体内温度的自动测温仪。车厢内温度装载冷冻食品在-12℃以下,冷藏食品在7℃以下,果蔬在10℃以下;⑦1-4包及第6包仓库具有冷冻、冷藏和常温3种恒温存储能力,其中冷冻仓温度-18℃;冷藏仓温度2-8℃;常温仓温度25℃以下。自有仓库须提供产权证明原件,租用仓库须提供租用合同原件(合同至少满1年以上,且在合同期内有财务往来,现仍在有效期内,临时签订合同无效)。(所提供的资料与日常供应所提供的服务保障、设备、场所等必须保持一致)14.投标人所提供的副食品必须按品类、数量提供预包装。1-4包外包装为标准流转箱、冷藏箱,10KG/箱或15KG/箱,产品包装必须采取独立封闭小包装,包装规格型号涵盖500g/袋、1000g/袋、2500g/袋、5000g/袋等。整箱外包装粘贴规范标签,应含有详细品名、规格、质量、净重、保存条件、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信息。所提供包装质量必须保正商品在运输、搬运、存放过程中不破损、撒漏。(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处于军队、地方政府及其他国家部门调查、处罚期间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6日 至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东北五街1号蓝海创业园2栋509室
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4.银行开户许可证;5.食品经营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提供所在企业社保证明;7.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8.1-4包提供上一年度副食品经营销售收入证明;(提供财务审计报告)9.辽宁省内的销售场所、仓储面积证明材料(符合“资格要求”内具体要求);10.自有配送车辆或物流服务合同证明材料(车辆证明),冷链车辆6台以上;11.同类项目任一业绩列表及合同、发票、转账回单(军队/政府/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等);12.独立品牌生产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材料(销售型企业不需要提供);1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站(www.ccgp.gov.cn)和军队采购网站(www.plap.cn)未被处罚记录截图;14.近12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近12个月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包7提供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16.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17.近12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18.1-6包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检疫证明资料;19.包7第三方质量安全检测证明资料。20.包7提供危险品经营、运输和存储资质(三种资质必须齐全).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装订(胶装)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预审。原件审验后退回,扫描件和复印件留存。报名后将对所有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含供应商资质、经营场所、服务保障能力等),对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造假的有权取消参与投标资格。资格预审材料不全的,不予以报名。若事后发现造假,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不含水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检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供应商允许多包兼投,但兼中不得超过2包,其中蔬菜水果、畜肉、禽肉禽蛋、水产冻货4包不允许兼中。
3.报名后组织实地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如报名联系人电话不畅通,将视为主动弃权。
4.技术咨询联系方式:姜 浩 电话:18900988769 0411-80837633
韩佳霖 电话:17616676626 0411-80810331
投标报名联系方式:周欣文 电话:18698690990 0411-8756216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某部
联系方式:姜 浩 电话:18900988769 0411-80837633、韩佳霖 电话:17616676626 0411-80810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东北五街1号蓝海创业园2栋509室
联系方式:周欣文 0411-87562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欣文
电 话: 0411-8756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