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榆线(G339)国道107地道桥至高邑赞皇界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榆线(G339)国道107地道桥至高邑赞皇界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JZ-SP2005051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关于石家庄市无繁线(S203)无极新乐界至大流村西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等14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20〕23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2招标范围:建设规模:
国道滨榆线(G339)国道107地道桥至高邑赞皇界段位于高邑县境内,工程桩号范围K393+362至K402+633,长9.271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8.8~12米,路面宽8.8~11.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要工程内容:
(一)结构性修复(大修)特殊处理路段。K402+433至K402+ 633,长0.2公里。挖除23厘米结构层,对路基顶部换填40厘米天然砂砾,铺筑2×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5厘米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2280平方米。
(二)结构性修复(大修)一般路段。K393+802至K402+433,长8.631公里。铣刨5厘米沥青混凝土,进行18厘米水泥冷再生,铺筑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5厘米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 土+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98393平方米。
(三)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路段。K393+362至K393+802段(G107下穿地道桥),长0.44公里,对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加铺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3872平方米。
(四)排水工程。K402+433至K402+633段,双侧增设盖板边沟,计400延米。K397+100至K397+250段右侧,对现有边沟进行维修,计150延米。
(五)平面交叉工程。处治公路平面交叉6处,面积1655平方米。
(六)其他。重做路肩石15936延米。
2.3计划工期: 2021年5月20日至8月27日,工期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工程设2个标段:
1标段:K393+362至K402+633范围内除标线、冷再生外的施工;
2标段:K393+362至K402+633范围内冷再生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6 09:00至2021-05-12 08:59,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时必须得到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9时00分前,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 161 号金明大厦 C 座,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65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11
|
联系人: |
封文琦
| 联系人: | 袁贺 杨健
|
电话: |
0311-66037957
| 电话: | 0311-8606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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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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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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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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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zj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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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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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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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6160120190000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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