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雨污分流三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雨污分流三期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21】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廊坊市雨污分流三期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雨污水主管道、用户预埋管、检查井、雨水口、雨水口连接管,道路及标线、路灯拆除恢复等工程。
(一)污水管道工程。新建污水主管道长度9425.5米,用户预埋管长度为1360.6米,检查井共364座。主要包括廊坊市步行街南街(廊万路一八干渠)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为d500,长度为3697.4米,用户预埋管道长度为460米,检查井175座;群安街(裕华路一银河北路)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为 de500,长度为1661.1米,检查井61座;银河北路(六干渠一艺术大道、北凤道一广阳道)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为d800、de500、de400,长度为2838.4米,用户预埋管道长度为501.3米,检查井79座;永华道(永兴路一银河南路)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为d600、d1000,长度为890.2米,用户预埋管长度为272.8米,检查井29座;建设北路(广阳道一步行街)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为d600,长度为338.4米,用户预埋管长度为126.5米,检查井20座。
(二)雨水管道工程。新建雨水主管道长度为2669.2米,用户预埋管长度为540米,检查井97座,双箅雨水口87座,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为760.7米,出水口1座。主要包括常甫路(光明东道一永华道)新建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1650、d1800,长度为662.6米,用户预埋管长度为281米,检查井35座,双箅雨水口42座,雨水口连接管长度289.4米;南龙道(和平桥―东排渠)新建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800-d1400,长度为626.6米,用户预埋管长度为188米,检查井22座,双箅雨水口19座,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为331.3米,八字出水口1座;廊万路(广阳桥一永兴桥)新建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1000-d1400,长度为1380米,用户预埋管长度为71米,检查井40座,双箅雨水口26座,雨水口连接管140米。
工程地点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安次区,包括:新世纪步行街南街(廊万路-八干渠)、群安街(裕华路-银河北路)、银河北路(六干渠-艺术大道、北凤道-广阳道)、建设北路(广阳道-步行街)、永华道(永兴路-银河南路)、廊万路(广阳桥-永兴桥)、常甫路(光明西道-永华道)、南龙道(东排渠-和平桥)。总工期441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 日历天;施工工期426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15373.63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新建雨污水主管道、用户预埋管、检查井、雨水口、雨水口连接管,道路及标线、路灯拆除恢复等施工工程、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
3.1.2其他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6 09:00至2021-04-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市新华路145号
| 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联系人: |
周郁慧
| 联系人: | 高嘉倩
|
电话: |
0316-5260176
| 电话: | 0316-220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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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6-5260176
| 传真: | 0316-220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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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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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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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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