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2.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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