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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应急电源装置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设施发﹝2018﹞620号审批,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应急电源装置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2
建设规模:2号线线路北起港闸区幸福街道,经崇川区至终点通州区先锋街道,一期工程全长约20.85km,设站17座,设幸福车辆段1座,与在建1号线共享控制中心(具体以最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业主要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所有应急电源装置(具体包括整流/充电机、蓄电池组、逆变器、监控装置、馈线单元等部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具体包括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照明灯、标志灯等部分)及相应的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督导、调试、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计划供货期: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相关计划(暂定)如下:
序号 | 阶段名称 | 时间 |
1
| 设计联络
| 2021年9月-2021年10月
|
2
| 样机制造与性能检测
| 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
3
| 设备进场
| 2022年1月-2022年5月
|
4
| 设备安装完成
| 2022年5月-2022年6月
|
5
| 单机调试
| 2022年6月-2022年7月
|
6
| 系统调试
| 2022年7月-2022年8月
|
7
| 综合联调
| 2022年9月-2022年11月
|
8
| 试运行
| 2022年12月
|
9
| 试运营
| 2023年3月
|
招标人将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计联络、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时间作相应规定和调整,并及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根据招标人的时间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2.5
设备的质保期自该设备项目工程验收证书签发日起至南通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开通试运营开始后满2年结束。
2.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是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3.1.2
投标人须是应急电源装置或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3.1.3
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1.4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电源装置项目业绩(以开通运营时间为准),其中EPS主机数量不少于10套;
b.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大型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
投标人拟投设备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拟投的应急电源装置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电源装置项目业绩(以开通运营时间为准),其中EPS主机数量不少于10套;
b.投标人拟投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大型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
投标人拟投的应急照明电源装置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
3.1.7
投标人拟投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或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3.1.8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9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3.1.10
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1.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国产化率不低于50%。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1年5月13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CA锁办理请参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包括*.JSZF格式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及下载(如有遗漏,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4.3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另行递交500元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5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电子屏)(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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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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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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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先生(商务)顾先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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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3-69900265、0513-699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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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历史名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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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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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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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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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761648740
|
传 真:025-83244202
|
电子邮件:m173722895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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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https://jitc.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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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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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2181018260002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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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