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4-14 至 2021-04-15 | 撰写单位: |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margin: 0 auto; .subtitle{.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 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tableRight{float: 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tableBottom{float: right;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table2{height: 25px;p{height: 30px; 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81-00058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1,9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对新民市全域2020年度的国土利用现状变化情况进行调查,调查面积约3296平方公里;最终建立数据成果,即更新数据增量包。 一、项目内容 1.完成“三调”统一时点阶段问题图斑整改 对“三调”统一时点国家级内业核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发现的问题图斑,进行整改更新。 2.开展变更调查工作 (1)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 收集国家下发的2020年度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数据、2020年初基础数据库成果、用地管理信息、国家级核查错误列表等相关资料,对其进行整理和分析。 (2)自主提取变化图斑 结合2020年度遥感影像、三调初始调查成果、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等基础资料,补充提取变化图斑。 (3)制作工作底图 结合2020年度遥感影像、遥感监测图斑和自主提取的变化图斑等内容,制作2020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4)开展外业调查 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对调查工作底图上的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5)开展举证工作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以及新增设施农用地图斑等,逐一实地拍照举证。 3.制作更新数据增量包 在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进行建库,形成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 4.更新成果上报 按照国家对更新数据增量包的格式要求组织成果上报目录,上报市级、省级并接受检查,通过后上报国家。 5.配合检查与成果整改 配合市级、省级检查,对接有异议的图斑;配合国家级内业核查、“互联网+”在线核查等一系列检查工作;对于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 二、数学基准 2020年度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一致。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三、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调查条例》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6号) 6.《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7.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0年度试用) 8.《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省级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并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英琪、孙雅荣、李阳、张爱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新民市南郊路5号
联系方式:024-27621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2752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双
电 话:15566005747
十、附件
采购文件:(修改后)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讨论版 土地局 2021.3.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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