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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QX210010-01ZG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太阳城路(陶家营路—中山门大街)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以(栖住建字[20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领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3440.16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阳城路(陶家营路—中山门大街)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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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北起陶家营路,南至中山门大街。
2.1.2建设规模:项目为新建道路工程,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全长699.382m。道路红线宽度为18m,标准横断面为:18m(红线)=3m(人行道)+12m(车行道)+3m(人行道)。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工程、电力线杆迁移、景观绿化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2866.3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6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7日。
2.1.5其他: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阶段的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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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结构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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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具体以系统为准。发售地点: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栖霞区迈尧路328-12号)。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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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5/13 |
5.资格审查办法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结构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社保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半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资料未提供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8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8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8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新建市政道路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项目管理机构:
(1)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事业编制人员、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
(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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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
6.1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86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评审偏差: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不因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11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
①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②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特点现场拟定1道题目进行答辩(采用暗标,答辩采用纸质书写,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参加答辩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设计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设计景观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景观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1)以上人员全部满足的得2分,有一个缺项不得分。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2)提供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0月-2021年03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6.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的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评分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对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进行评审。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得分60%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得分汇总出现并列第5名的,则所有并列第5名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经济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经济标进行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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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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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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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4月13日10时20分到
2021年4月20日10时20分
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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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 |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本项目为纸质版投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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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领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8号
联系人:王科
电 话:025-84358074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迈尧路328-12号
联系人:鲁健飞
电 话:18251855080
电子邮箱:18333105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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