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续建工程招标通知(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续建工程招标通知(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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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续建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1-04-02 15:40|发布单位:湖北朗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4-13|项目监管地:点军区|
【项目概况】
宜昌市点军区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续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军区公共资源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JZ0430-2021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点财采计备J【2021】0090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续建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75.830804(万元)
6、最高限价:375.830804(万元)
7、采购需求:
河道综合治理总里程长1215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疏浚清障3462.75立方米,浆砌挡土墙2239.12立方米),应急防洪通道工程(防洪抢险备用通道1170米),活水保质工程(新建1座生态堰,修复2座生态坝),水土流失及生态治理工程(种植红石楠1200株、香樟135株);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其他特殊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另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和岗位,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师证、B 类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原件彩色扫描件)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和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21年01月-2021年03月)任意一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项分值须为10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市政公用工程专项分值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03日至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军区公共资源网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1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点军区公共资源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江南大道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
地址:点军区江南路139号
联系方式:186072023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朗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夷陵区发展大道山水国际007幢201室
联系方式:18771811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豫涛
电话:187718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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