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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消防指挥中心综合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21C00031)分散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重庆市璧山消防指挥中心综合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21C00031)分散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04-01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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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璧山消防指挥中心综合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4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031





项目名称:璧山消防指挥中心综合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6,696.26元





最高限价:766,696.26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98亩,总建筑面积29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100平方米(包含指挥中心约6300平方米,特勤消防站约4500平方米,培训中心约4000平方米,训练塔约2700平方米,璧山区应急救援物资仓库约5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700平方米。建设已完成,现对璧山消防指挥中心综合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766,696.26元 1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最高限价总计:766,696.26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涉及的建设项目建成投用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的发布平台未被通报批评或无不良记录(由供应商在平台“质量监督”和“建筑执法”两栏自行查询结果,将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3月31日 至 2021年4月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 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 按时报名;



3. 按时足额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4月12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2日 10: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405会议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4月12日 10:30





磋商地点: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4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李茂红





采购人电话:41400369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如强





项目联系人电话:15086957637





九、附件



璧山消防指挥中心综合消防站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磋商文件 (正式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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