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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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霞浦县第五小学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31日 16: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4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4月12日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室】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林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927990、18597590268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第五小学 |
采购单位地址 | 霞浦县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主任0593-8639679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小姐0593-2927990、18597590268;电子邮箱ndyszb@163.com |
项目概况
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B-2021-04
项目名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年度预算金额(最高限单价)
| 总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下浮率范围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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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保障产品供应准时到位等,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3年
| 600000元/年
| 1800000元
| ≥6%
| 18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关于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1日 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全称: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账号:35001686107052518171】,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项目名称、磋商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至本磋商文件指定邮箱)本公司(ndyszb@163.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凡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所述项目的境内的供应商(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H、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供应商针对该项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报价处理。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2、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
(2)其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磋商文件购买费、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账号:3500168610705251817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第五小学
地址:霞浦县
联系方式:王主任0593-8639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
联系方式:林小姐0593-2927990、18597590268;电子邮箱ndys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593-2927990、1859759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