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导向标识系统采购项目,主要为导向标识制作及安装。
2、招标内容: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导向标识制作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导向标识的深化设计、制作、运输、保管、安装、验收、质量保修、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详见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导向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 0平方米 |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导向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 2700000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导向标识制造商;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二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包括办公建筑、文教卫生建筑、科研建筑、商业建筑等)导向标识供货及安装业绩。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递交地点: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04-21 09:30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需保密。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6610、邮箱:lczcjszx2008@126.com、胶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