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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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抚顺市东洲区湿地文化公园景观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备案。以东发改发[202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顺市东洲区城乡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抚顺市东洲区湿地文化公园景观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抚顺市东洲区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项目场地呈带状,北至泰和桥,西南邻东洲河,东临北安路,改造面积为7.3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硬化铺装、照明设施及配套的公共厕所和园林小品。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9948001001
抚顺市东洲区湿地文化公园景观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中标人依据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 负责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和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评审、施工总承包、材料设备采购、配合招标人及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公司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采用EPC方式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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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04月30日 开工至 2022年06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项目负责人](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必须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声明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入库;(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6.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在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时投标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区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19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送达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4月06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中标人依据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 负责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和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评审、施工总承包、材料设备采购、配合招标人及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公司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采用EPC方式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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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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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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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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