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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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0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段土地勘测定界服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段土地勘测定界服务招标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9层6号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详细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本项目定标条件,拟确定:
土地勘测定界服务标段:
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博元土地勘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3,140,000
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查或取得批复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项目负责人
蓝祖波
职称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
1、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土地复垦方案、异地补充耕地报告及补耕勘界;
2、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内蒙段勘测定界及征地组卷;
3、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内蒙古段勘测定界及征地组卷;
4、通辽至京沈客专快速铁路(科尔沁左翼后旗段)征收土地勘测丈量工程;
5、包银高铁临河段线路土地报批;
6、甘其毛都口岸至临河一级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复垦、地价评估、未压覆矿的函及土地报批;
投标单位填报的业绩
1、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土地复垦方案、异地补充耕地报告及补耕勘界;
2、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内蒙段勘测定界及征地组卷;
3、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内蒙古段勘测定界及征地组卷;
4、通辽至京沈客专快速铁路(科尔沁左翼后旗段)征收土地勘测丈量工程;
5、通辽至京沈客专快速铁路(科尔沁左翼后旗段)征收土地勘测丈量工程;
6、甘其毛都口岸至临河一级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复垦、地价评估、未压覆矿的函及土地报批;
7、国道305线林东至下伙房段公路工程勘测定界、线内征地分户、土地组件报批及征占用草地服务;
8、国道334线代钦塔拉至吐列毛都段公路项目土地勘测定界;
9、国道334线吐列毛都至哈日诺尔段公路项目土地勘测定界;
10、省道101线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段公路四连至土列毛都场部连接线项目土地勘测定界;
11、晗民遗址至G111线公路工程项目分户勘测定界;
12、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
13、赤峰城南立交桥至元宝山开发试验区(红元大道)公路三道井子互通至元宝山开发试验区段公路工程土地服务机构;
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众鑫安国土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150,000
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查或取得批复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项目负责人
郭艳婷
职称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
1、省道312线盐池至二连浩特段公路土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及地灾报告编制服务;
2、包银铁路五原段勘测定界项目包银五原段高铁土地征拆组件报批项目;
3、巴彦淖尔市国道335线乌不浪口至乌根高勒段公路工程(乌拉特后旗段)(勘测定界);
投标单位填报的业绩
1、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至乌兰浩特段公路工梧用地重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及组件报批技术服务;
2、包银铁路五原段勘测定界项目;
3、包银五原段高铁土地征拆组件报批项目;
4、乌丹至天山地方高速公路前期服务类项目;
5、临河区包银高铁线路征地面积测绘项目;
6、二连市、苏尼特右旗、察哈尔右翼后旗铁路用地测绘合同;
7、巴彦漳尔市国道335 线乌不浪口至乌根高勒段公路工程(乌拉特后旗段);
8、省道312 线盐池至二连浩特段公路土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及地灾报告编制服务;
推荐第3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慧图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2,479,486
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查或取得批复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项目负责人
刘利川
职称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
1、内蒙古库布其光伏项目二期工程勘测定界及土地预审报告服务;
2、S315线刘拐沙头至乌斯太段公路工程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投标单位填报的业绩
1、内蒙古库布其光伏项目二期工程勘测定界及土地预审报告服务;
2、通辽市100万千瓦外送风电基地(扎鲁特旗道老杜50 万千瓦风电、科左中旗珠日河50万瓦千瓦);
3、S315线刘拐沙头至乌斯太段公路工程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4、X777苏宏图(S311)-塔木素-G30线公路技术咨询服务;
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和否决原因:
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
否决依据
无
无
无
无
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6969040
邮 编:010020
招 标 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公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宋先生/杨先生/王先生
电 话:15344009911/15548151314/0474-897280/17804713075/1518472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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