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
电力监控系统采购答疑补遗资料
一、答疑部分
问题1:“第二章接口要求”中“1与供电线路系统的接口要求”所提到的由供电设备负责与供电设备系统负责是否同指供电系统施工单位非设备厂家。
答:是。
问题2:第三章技术要求1.1变电所子系统“(5)每台整流器正极出口通过电动隔离开关接于DC1500V正母线,”,与第八章技术规格4.3.1进线柜中隔离开关(电动和手动),请明确进线柜是否全部为电动隔离开关。
答:进线柜全部是电动隔离开关,同时具备手动功能。
问题3: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没有提供详细的附件清单,请提供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清单。
答:详见补遗招标清单。
问题4:电力监控系统供货范围是否包含供电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智能运维系统(含BIM),如果包含,请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和技术要求。
答:电力监控系统供货范围不否包含供电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包含电力监控系统供货范围内智能运维系统(含BIM)。
问题5:招标文件第38页 BIM及智能运维要求的评分标准中均提到
提供BIM方案的视频和U盘、智能运维方案的视频和U盘,本次投标是电子投标,视频和U盘如何提供?是否需要提供?请明确
答:需要提供,U盘放入投标文件纸质袋中。
问题6:请问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否包含施工安装,如包含请提供材料及工程量清单。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含设备施工安装,设备安装完成后需投标人进行调试。
问题7: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未见“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招标文件38页 技术部分评分细则“电气火灾现场误报情况,投标人编写原因分析及解决方案,原因分析清楚,方案合理得 4 分,原因分析基本满足,方案一般可行,得 1 分。”请问是否应取消这条评分细则?
答:详见补遗。
问题8: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见供货清单,请提供供货清单
答: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采购清单随本次补遗发出,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4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更正为:
“A-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负责唐家沱站新增2面35kV开关柜的保护装置接入车站及中心级PSCADA调试,4号线一、二期具体的接入方案需根据综合监控专业情况,具体设计联络确定,投标人综合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修改为“负责唐家沱站新增2面35kV开关柜的保护装置接入车站PSCADA调试,配合中心级调试,具体设计联络确定,投标人综合考虑,纳入投标综合报价中。”
4、4号线一期工程电力监控系统控制中心软件扩容及4号线二期调试中心的软件及硬件由综合监控专业实施,4号线一期及二期车站级电力监控数据分别上传两个中心,一个中心出现故障不影响另一个中心的使用,2个中心之间互为备用,车站级电力监控配合2个中心的电力监控调试,投标人编制详细的接入方案,具体设计联络确定,投标人综合考虑,车站级所有费用纳入投标综合报价中。
5、技术规格书4.6.所内通信网络交换机的主要技术要求如下:应具有三层路由功能修改为应具有二层路由功能。
6、本包件招标限价更改为:14000000.00元(大写:壹仟肆佰万圆整)。
7、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质要求中“投标产品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具有法人资质)出具的运营业绩以及与运营业绩对应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更改为“投标产品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具有法人资质或其下属子(分)公司、部门)出具的运营业绩以及与运营业绩对应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
8、技术部分评分细则“电气火灾现场误报情况,投标人编写原因分析及解决方案,原因分析清楚,方案合理得 4 分,原因分析基本满足,方案一般可行,得 1 分。”更改为“控制主机要求采用IBM、HP、西门子或等同品质工业级产品。配置满足控制和设计要求,控制信号屏的主机及显示屏参数要求优于得4分,基本满足得1分。”
9、特别: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以招标人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资料为准。
招标人1: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2: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50000120210312025020101]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电力监控系统采购.CQCF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电力监控系统采购清单.xls 招标附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