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20120210087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法官学院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19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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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四川法官学院 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108号 2、采购公告中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 86960133 变更为:028-86960236 3、原采购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中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5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1%说明:共同评分因素,变更为政策合同类评分因素。 4、其他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26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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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法官学院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108号 |
联系方式: | 8696013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028-8779311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敬女士 |
电话: | 13219086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