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站周边配套道路一期(龙林附路段)工程
1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重新招标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南站周边配套道路一期(龙林附路段)工程
110kV
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重新招标
)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东莞市
2.2
建设规模:
为配合赣深高铁东莞南站配套龙林附路建设,须对东莞
110
千伏林村站至莲湖站线路工程樟木江街至林电路段(规划龙林附路)已建成的
0.791km
三回
110kV
电缆通道实施迁改,迁改后新建的三回电缆通道沿规划龙林附路南侧人行道或绿化带走线,本工程新建
110kV
三回路电缆土建长度
0.791km
。
本迁改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地下管线迁改、路面恢复、绿化恢复、青苗赔偿等工程量及费用不计列在本工程范围内,该部分工程量由塘厦镇政府相关单位负责实施。规划龙林附路段涉及迁改的地下管线主要有: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10kV
电缆线路、通信线、路灯线、电视线。
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以施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
实际工期
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
东莞南站周边配套道路一期(龙林附路段)工程1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包括:1、工程勘察,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中标人还需办理勘察报告备案,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及施工图纸审查方面等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2、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3、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保供电,工程竣工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单位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或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3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的要求:
从事电力相关工作
6
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
(
2
)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注:
1
)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
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2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4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3.5
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
6
年及以上。
3.6
资信要求: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7
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三个,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的设计承包单位
。
3.8
其他:(
1
)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2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并发送招标资料,即
2021
年
3
月
26
日
00:00
时至
2021
年
4
月
1
日
16:00
时(逾期不予投标登记),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投标人登记的信息须填写完整,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招标代理将于投标登记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16
:
00
时许统一联系投标人将招标文件、
图纸等资料从邮箱
442042899@qq.com
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以电子版发出,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必须填报准确的邮箱地址,并按时收取和查阅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需将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
442042899@qq.com
(投标人须保证下述资料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下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
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其他
:
投标登记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zggzy.cn
)
自行下载(如多标段,需按标段递交));
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一份,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见附件)③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
一式一份格式见附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售后不退。
4.4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
3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2)
依法重新招标。
4.5
在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前已进行投标登记的单位需跟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是否完成,否则投标登记不成功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zggzy.cn
)“交易业务→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gdzbtb.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
13号
地
址:
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
大厦
205
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黄嘉棋
联
系
人:
莫浩昌
电
话:
0769-82008982
电
话:
0769-22235950
传
真:
0769-82008982
传
真:
0769-22235950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8.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附件
1
),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路
239
号,投诉电话:
0769-22829635
。
核备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日
期:
2021
年
3
月
26
日
附件:
(填时间)招标公告(重新招标).doc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竖版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