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道路硬化、景观绿化、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时间:2021-03-24标段编号:F1500001304j21038x01002
招标编号:F1500001304j21038x01002
1.招标条件
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道路硬化、景观绿化、管网工程施工监理已经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项目计划总投资298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道路硬化、景观绿化、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3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内共分为东区、西区两个区域,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内建设供热管网9200米,排水管网14172米、道路及硬化68256平方米、景观绿化50400平方米及围墙大门等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2.4本工程投资额: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980万元,监理标段计划投资为80万元。
2.5计划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监理服务期:2021年4月26日-2021年12月26日,共2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监理标段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监理标段:本企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送达给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 nmggcztb.cn/)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请先登录系统并组建联合体,再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可至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工具下载-《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联合体投标操作手册》”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采用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激活使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已办理过内蒙古自治区互认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具体办理方式可至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查阅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CA办理操作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
4.4完成入库及CA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4.5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现金或对公汇款,缴纳后填写投标登记表(见附件1)和汇款凭证扫描件一起发至邮箱919658263@qq.com。招标代理公司汇款账号如下: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对公汇款时备注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道路硬化、景观绿化、管网工程施工监理+联系电话):
户名: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56 0111 7726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行号:1041 9101 3141
联系电话:18686009393
(2)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21年3月25日9:00至2021年3月31日17:00(法定公休日不休息),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4.6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2)现场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9楼。
4.7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0日9时30分(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至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9层开标区。
注:疫情防控期间,请开标现场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违反有关防疫规定的行为,将通知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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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博园小区
联系人:申国娟
联系电话:1367475454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闻都家居建材城二期17A座3016室
联系人:曹利慧
联系电话:18686009393
电子邮箱:919658263@qq.com
监督单位: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监理招标公告发布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