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1-0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工后结构状态监测项目,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工后结构状态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工程名称)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4〕50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工后结构状态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工后结构状态监测项目。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广州
2.2 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呈东西走向,起点为佛山南庄,终点为广州南站,该线路连接佛山中心城区与区域铁路客运枢纽广州南站,形成了佛山第二条城际通道。线路总长约32.4km,其中地下段25.3km,高架段6.4km,过渡段0.7km,主要包括17座车站(地下站14座,高架站3座)分别为:南庄站、湖涌站、绿岛湖站、莲塘站、张槎站、石湾站、沙岗站、魁奇路站、石梁站、湾华站、登洲站、花卉世界站、仙涌站、石洲站、林岳西站、林岳东站,终点至广州南站,途经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其中换乘站4座,为莲塘站、张槎站、魁奇路站、湾华站,分别与广佛环线、规划佛山地铁4号线、广佛线、佛山地铁3号线换乘,17个区间、2个区间风井(南湖区间风井、湾登区间风井)和一场一段一中心两个主变(湖涌停车场、林岳车辆段、湾华控制中心、石湾主变、花卉主变)。
2.3 暂定服务期:12个月,最终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2752597元,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上限的,投标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要求中标人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内车站、正线、联络线、出入场线、湾华控制中心、湖涌停车场的隧道结构、道床、桥梁、主所及停车场等主要建筑结构沉降、水平、断面收敛等项目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应结论(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
2.5承包方式单价包干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计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业绩要求:
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5年)投标人承接过至少1项合同额200万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建设期或运营期监测类(或测量类)项目业绩。
注:业绩需由投标人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牵头方承接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相关业绩须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如有)复印件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清晰表达投标人填写业绩的有关数据及内容,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工程项目的相应情况,还需附发包人证明资料(加盖发包人公章)。不能合理判定的项目,业绩不予计算。
4.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4.4.1对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取得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
4.4.2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取得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
4.4.3 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投入满足合同和项目实际需要的技术人员和测量人员。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测量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注:本款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本款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9时30分。请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
7.1.2开标时间:2021年2月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0楼
邮 编:528000
电话:0757-82489600
传真:0757-82582233
联 系 人:徐先生、李女士
|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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