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2020年110kV备自投装置、35kV及以下备自投装置和35kVSF6瓷柱式断路器物资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002200000078758)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2020年110kV备自投装置、35kV及以下备自投装置和35kVSF6瓷柱式断路器物资框架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78758),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2020年110kV备自投装置、35kV及以下备自投装置和35kVSF6瓷柱式断路器物资框架招标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78758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金其他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10.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按标包公布协议比例及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二)本次招标项目分为3个标的,每个标的选取一位中标人,不同的标的投标人可同时兼中,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品类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书费(元) |
1
| 二级物资(B类)目录
| 110kV备自投装置
| 110kV备自投装置
| 100%
| 201.6
| /
| 01
| 10000.00
| 不收取
|
2
| 35kV及以下备自投装置
| 35kV及以下备自投装置
| 100%
| 180
| /
| 01
| 10000.00
| 不收取
|
3
| 35kV SF6瓷柱式断路器
| 35kV SF6瓷柱式断路器
| 100%
| 104.00
| /
| 01
| 10000.00
| 不收取
|
注:1.框招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仍为采购分配有效期。(所有需求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批复为前提下开展,如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上级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框架招标的标的物统一采购,则按上级公司的招标结果执行,本次框架招标结果自动失效;凡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或纳入南方电网电子商城采购范围,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在招标结果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采购量与原预估量偏差较大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或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d.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5.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6.中标人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7.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8.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若需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
4
| 投标人须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5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6
|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则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须满足上述要求。
|
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8
| 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9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10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1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包 |
1
| 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报名(提供生产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所有证等生产场地相关证明文件)。
| 110kV备自投装置、35kV及以下备自投装置
|
2
|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投标截止日期前60个月)具有相关产品一定数量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作为支撑材料(相关产品是指所投标的物,一定数量是指不少于3份合同)。
|
3
| 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要求:具备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具备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 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
1
| 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报名(提供生产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所有证等生产场地相关证明文件)。
| 35kV SF6瓷柱式断路器
|
2
|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及合同关键页)。
|
3
| 产品必须通过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试验或鉴定,能完整提供由国内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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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1年01月13日17时00分00秒,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进行投标报名(过期无法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