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06,公告主要内容为:乐山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中医医院中央预算内投资2020年度卫生领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乐山-峨眉山,所属行业分类:设备,中标商:浙江山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181202000071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1812020000712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2020年度卫生领域)设备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01包:浙江山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02包:四川金上源科技有限公司 03包:广西太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04包:南昌荣宁贸易有限公司 05包:乐山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06包:四川省峨眉山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07包:成都卡度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01包: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盛世豪庭?香园10幢商—01室二楼 02包:成都高新区祥龙三街258号1栋17楼1725、1726号 03包:南宁市兴宁区金仑路8号 04包: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白圩医疗器械工业园区 05包: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244、246、248、250号 06包:峨眉山市绥山镇雁北南路27号4幢1楼 07包: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16号1栋12层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01包:663900
02包:1968000
03包:1978000
04包:1479000
05包:793900
06包:1746000
07包:1030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01包:
货物类:
名称;监护仪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ePM10c
数量;20
单价:1.99万元
其余包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姜卫东、成员:王建军、张培蒂、韩丽萍、李远建(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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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1包:9958元,02包:25648元,03包:25758元,04包:20269元 05包:11908元,06包:23206元,07包:1533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
1、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70万元,
02包:人民币200万元,
03包:人民币200万元。
04包:人民币150万元,
05包:人民币82万元,
06包:人民币180万元,
07包:人民币117万元,
2、采购品目名称:A0320 医疗设备。
二、监督管理部门:峨眉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3-5529740,地址:绥山镇金顶北路中段80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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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中医医院 |
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名山东路中医路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833-556660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胡女士 |
电话: | 13111881290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