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泰和县中医院数字化乳腺机采购(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Z-ZFCG-[2020]第047号-2
项目名称:泰和县中医院数字化乳腺机采购(第三次)
预算金额:3480000元
最高限价:34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JXHZ-ZFCG-[2020]第047号-2
| 泰和县中医院数字化乳腺机采购(第三次)
| 1
| 台
| 348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注:本次采购项目为国产产品,不得提供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④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则须具有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为经销商的则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所投货物须提供备案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4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要求: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将另发补遗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和县中医院
地址: 泰和县上解放路53号
联系方式: 0796-5323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古南大道6号
联系方式: 0796-7197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796-7197155
相关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相关附件:技术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