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2年电子远传水表(新装)采购项目(第二次)补遗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出补充如下:
关于招标文件要求各位潜在投标人2021年1 月18日9点到10点前到达演示地点,对远程水表抄表软件、远程运营维护服务平台,并符合重庆市自来水公司现有营业系统和设备管理系统技术要求,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已做过演示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可不再前来重复演示,其他潜在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演示。
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时间:2021年1月5日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2年电子远传水表(新装)采购项目(第二次)答疑汇总
项目名称: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2年电子远传水表(新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业绩条款第3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以来电子远传水表应用规模业绩的证明,单一水司远传水表应用超10万只的,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2分);单一水司远传水表应用超20万只的,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
(1)、 针对此评分条款中的“应用规模业绩证明”未明确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为了让各投标人公平、公正、公开参与竞争,有效证明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敬请招标人明确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
(2)、针对此评分条款中的“单一水司”是否包含水务投资公司。
答:(1)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其向单一水司销售电子远传水表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未能体现供货规模,则还须提供采购水司出具的电子远传水表供货规模的书面证明并加盖水司鲜章。
(2)可包含水务投资公司。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业绩条款第3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以来电子远传水表应用规模业绩的证明,单一水司远传水表应用超10万只的,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2分);单一水司远传水表应用超20万只的,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
因营商环境改善,打破了水司对水表采购的垄断,水表采购除水司外还有其他类型的公司,建议将“单一水司”修改为“单一公司”。
答:“单一水司”不做修改,其它补充可见问题1(2)点回答。
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 05日
答疑-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2年电子远传水表(新装)采购项目(第二次).doc 补遗-新装远传水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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