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2020-12-2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2020年海丰县公平镇平二村上军田引水干渠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海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拟建的 2020年海丰县公平镇平二村上军田引水干渠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公平镇平二村上军田。
2.2、建设规模:加固改造引水干渠1850.0m,采用矩形断面,两侧设M7.5浆砌石挡墙;重建水陂1座(宽14.0m×高1.2m);重建便桥4座(宽4m,净跨5m);新建Φ800引水涵2座(单座6米);堤顶机耕路(3.5m,砂砾石路面)1850.0m;标志牌1座等。建安工程造价603.91万元。
2.3、招标范围:加固改造引水干渠1850.0m,采用矩形断面,两侧设M7.5浆砌石挡墙;重建水陂1座(宽14.0m×高1.2m);重建便桥4座(宽4m,净跨5m);新建Φ800引水涵2座(单座6米);堤顶机耕路(3.5m,砂砾石路面)1850.0m;标志牌1座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建设工期为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录入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4.登记材料
4.1、凡具备承担施工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登记材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信息复印件;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以及不存在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资格(A类或B类或C类)及各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复印件;
(6)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
(7)近五年内(即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布项目业绩的项目开始日期和项目结束日期的期限以内为准)承担过1宗以上(含1宗)的合同造价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书、以及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布的项目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件);
(8)根据粤水规范字【2019】1号文《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以上所要求的资质、业绩、从(执)业人员信息应为已纳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基本信息并经公开的网页截图件。
以上登记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申请人名称及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手提电话),原件核查(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除外),同时提供以上所要求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劳动合同原件及报名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备查。登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或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投标行为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或中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资料进行符合性核查,登记资料经核查合格后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止,提交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ggzy.shanwe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侧 地址: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2号
邮政编码: 516400 邮政编码: 516400
联 系 人: 卓先生 联系人: 黎先生
电 话:0660-6810332/13929339013电话:0660-6225138 13828952660
传 真: 0660-6810332 传真: 0660-6865280
2020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