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德州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1587.13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本息共计1578.64万元,其中本金1490万元,截止2019年2月11日利息97.13万元(2019年2月1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上述债权的贷款方式为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由借款人以位于临邑开发区新104国道与宿田路交界处东南角的房地产(抵押物为工业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53070.4平方米;抵押土地使用权项下房产,总建筑面积12499.81平方米,其中公司办公楼面积为6349.75平方米,厂房面积为6150.06平方米)以及位于临邑开发区新104国道与宿田路交界处东南角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58939.55平方米,工业出让用地)提供抵押,同时,由自然人张康、高丽新提供保证担保。主从债权已经法院判决有效,主债务人正在破产清算中。基本情况如下: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6年8月21日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马寨村南,法定代表人张康。该公司注册资本6851.85万元,由山东乾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451.65万元,山东岚桥民间资本管理中心出资1111.11万元,马南杰出资740.74万元,李吉水出资548.35万元,均已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玉米芯收购、加工、销售,木糖、木糖母液、木糖醇、木质素及蒸汽的生产、销售等,工商登记为企业在营(开业),主体资格存续。实地走访,企业自身关停,厂房设备由其他企业租赁使用。
二、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最高额1200万元):借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证号:临国用(2007)第0454号,位于临邑开发区新104国道与宿田路交界处东南角,土地使用权面积53070.4平方米(80亩), 工业出让用地,已全部抵押到工行(即我公司收购债权);
抵押房产产权证号:鲁临房权证城字第40630、40631号、鲁临房权证临盘字第21947、21948、21949、21950号,为抵押土地使用权项下房产,总建筑面积12499.81平方米,其中公司办公楼面积为6349.75平方米,建于2006年,厂房面积为6150.06平方米,建于2006年,已全部抵押到工行(即我公司收购债权)。
抵押物二(最高额400万元):借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临国用(2013)第01836号,位于临邑开发区新104国道与宿田路交界处东南角,工业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58939.55平方米(88亩)。
上述抵押物,均在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应合法有效;抵押物一工行申请法院查封,首封,抵押物二因其他债务纠纷被其他法院查封。经现场走访,抵押物均在使用中,其中抵押物一主要为办公室及厂房,企业对外租赁使用中;抵押物二为存储玉米芯场地及部分新建厂房,厂房未办证亦未抵押。
三、保证人情况
张康(男,汉族,身份证372426197304100354) 男,汉族,1973年4月10日出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丽新(身份证号372426197403030021)),女,汉族,1971年3月3日出生,为法人代表家属。
张康名下有房产一套,位于禹城市瑞明蓝湾小区,建于2016年,面积80平方,现已抵押临邑农商行为他人的融资200万元提供担保。
四、诉讼情况
2018年4月25日工行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提起诉讼,并申请资产保全,临邑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日立案,并于2018年7月17日作出(2018)鲁1424民初110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主债务人偿还工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工行对抵押物(临国用(2007)第045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鲁临房权证城字第40630、40631号房产、鲁临房权证城字第21947、21948、21949、21950号房产)在最高限额1200万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工行对抵押物(临国用(2013)第0183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最高限额400万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因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该案执行中止。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资产抵押着位置较好的抵押物,抵押已在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已进入司法拍卖环节,随时可以处置变现。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2020年12月28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079789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婷婷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