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机关道路修缮及西门改造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CG-2020G-T141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机关道路修缮及西门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6万元
最高限价:29.6万元
采购项目内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机关道路修缮及西门改造工程。具体改造要求和设备参数,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工期要求:确保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路面改造及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本次采购及相关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售价:300元整。
缴纳方式: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亭国际商务中心B座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二 室【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二)本次招标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如果需要答辩,可将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西亭路与青年东路交叉口西150米
联系人:马永联系电话:18862008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东座3A楼
联系人:滕玉宝、丁明
联系电话:18082164456、13770083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永
联系电话:18862008567
竞争性谈判文件(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机关道路修缮及西门改造工程)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