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张鲁回族镇菜园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莘县张鲁回族镇人民政府
地址:莘县张鲁回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786586050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方明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南苑新城
联系人:冯桂印、许海军
联系电话:17706350231、18663532829
二、采购项目名称:莘县张鲁回族镇菜园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平台编号):SDGP371522202002000271
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SXZFCG-2020-264
企业报名诚信入库类型:施工类;
采购项目情况:
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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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张鲁回族镇菜园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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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985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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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9日9时00分至2021年01月05日17时00分。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http://www.lcsggzyjy.cn/lcweb/)。(电子评标项目磋商文件格式为.lczf)
3、方式: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采购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磋商,将被拒绝。2)、①购买文件应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逾期购买者不予接收,不视为潜在供应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②各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后需要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报名(已注册,不要求重复注册,未注册,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补录企业信息注册)。
4、售价:0元。
五、公告期限: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5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1月20日14时00分至2021年0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六楼开标二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响应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响应文件以U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六楼开标二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桂印、许海军 联系方式:17706350231、18663532829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购买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采购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
联系人:张工、黄工。
十二、重要说明
1、采购文件如需费用的,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供应商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下载。购买标书费用在任意一标段支付成功后,各标段采购文件均可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如需缴纳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2、获取采购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委员会成员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4、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含监理)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开标后则不能再更改。采购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十三、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东方明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南苑新城
联系人:冯桂印、许海军联系方式:17706350231、18663532829
发布人:山东东方明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