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某支队篮球场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某支队篮球场建设项目(二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物资采购小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物资采购小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定,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技术标准
2.2招标范围:供货内容:篮球场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的投标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时间为报名期内,查询记录应由前述网站下载,购买标书时提交。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27至2020-12-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603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我公司备案,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或可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邮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邮箱为1178441747@qq.com)进行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30 14:00 ,地点为 沧州市新华区沧州馨颐居酒店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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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物资采购小组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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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沧州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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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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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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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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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助理
| 联系人:
| 杨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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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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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3771816
| 电话:
| 17395279897 0311-8586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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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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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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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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