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雄安。
3、资金企业自筹;
4、项目内容:本次招标业务用车租赁服务,共计 5 辆,其中轿车 3辆;7座商务车 2 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租赁周期:3年。
6、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实施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25至2020-12-31,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9:30~11:30;14:30~17:00,持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394115610@qq.com,复印件快递至我公司,需电话告知0313-8031380。我公司仅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1-15 09:30 ,地点为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9栋8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容城县奥威路67号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9栋8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杜雅哲
| 联系人:
| 郭工
|
电话:
|
15200051132
| 电话:
| 0313-803138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附件: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