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本项目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夏邑县人民检察院,资金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于2020年11月2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编号:夏财采购(2020)297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0】1146号
三、更正信息: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0页“二、评标标准”
(1)本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2)综合得分为全体评委对各供应商的打分汇总并计算算术平均值,评分及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投标报价
(20分)
本项目设置投标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平均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20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注:本项投标价格指通过初步评审的二次报价;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为保障项目实施与服务质量,避免低于成本价竞争,特别说明如下:报价金额低于控制价20%及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提交书面成本计算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视为有效报价进行报价分计算,否则视为报价无效,报价分按零分处理。
现更正为:二、评标标准
(1)本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2)综合得分为全体评委对各供应商的打分汇总并计算算术平均值,评分及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投标报价
(20分)
本项目设置投标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20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注:本项投标价格指通过初步评审的二次报价;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为保障项目实施与服务质量,避免低于成本价竞争,特别说明如下:报价金额低于控制价20%及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提交书面成本计算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视为有效报价进行报价分计算,否则视为报价无效,报价分按零分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注: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最新版本的磋商文件,以最新的磋商文件为准,给各潜在供应商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
2、更正日期:2020年11月25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夏邑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班辉
联系电话:13937000376
地 址:河南省夏邑县雪枫东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正光北街与德厚街交汇处王鼎商务大厦1203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7539897789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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