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天和福招2020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教学科研综合楼10KV变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福建师范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电力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教学科研综合楼10KV变配
电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22624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
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电力等相
关部门的专业核验(以正式供电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
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
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
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时,投标人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 24 日至2020年 1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楼)无记名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 ,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 年 12 月 8 日 9时30分,地点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楼会议室)。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
及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17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865607 ,传真: /
联系人: 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楼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932051、0591-87932053 ,传真: /
联系人: 黄工、刘工
招投标监督单位名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