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丰街东段雨污分流建设工程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裕丰街东段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已由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0】285号、永发改招标核[2020]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裕丰街(文苑路至宏业路)新建一条雨水管道,管径为dn1500;裕丰街(宏业路—王泊自流渠—廊霸路)新建一条雨水管道,管径为dn800;府东街(宏业路至王泊自流渠)新建一条雨水管道,管径为dn2000;配套雨水管道,管径为dn300。管道总长约3535.47m。裕丰街(宏业路至廊霸路)新建一条污水管道,管径为dn500、dn600和dn400,管道总长约1245.67m。对道路拆除后进行恢复,道路长度约2.5公里,总面积约9594m2;对道路面层进行沥青混凝土铣刨罩面4cm,面积约20778m2;对裕丰街(文苑路—廊霸路)两侧便道进行铺装,铺装道路长度约2.1公里,面积约14256m2,铺砖尺寸为(20cm*10cm*5cm)。便道树池修整225个,栽植乔木225株。修复雨污检查井32座,新建雨水检查井89座,新建污水检查井42座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4 09:00至2020-11-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18 10:0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市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永清县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44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浩
| 联系人: | 于璇
|
电话: |
13785595597
| 电话: | 0316-266839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