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星城社区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852011230001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的明日星城社区用房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工程规模:投资估算170万元。
1.3工 期: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交付后38天内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结算审计后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85%;质量保修期满一年后(且结算审计完毕)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97%;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后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100%。
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税票(结算审计后38天内承包方即应向发包方提供工程结算价全额的有效增值税税票),否则,发包方有权暂缓付款至收到税票为止。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明日星城四间社区用房,16号楼106室以及室外广场范围内的所有装饰装修和室外景观、铺装以及亮化和原装饰面拆除等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三级及以上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二级及以上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及以上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3.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4.3.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0年6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3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sipacztb.com) “通知公告”栏目中《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须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 特别说明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并委托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包括授权其可以自身的名义发布本项目工程建设相关招标信息,但这不改变本项目建设单位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代建人为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性质,且招标完成后仍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负责签订相应合同文件,并由其享有和承担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10时30分。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需登录苏宿工业园建设工程会员交易系统参与开标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注:开标过程由宿迁市公证处公证。
9.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9.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9.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
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
联系人:冒其慧 电话:0527-82868425
传真:0527-82868400 邮箱:maoqihui@ssipac.gov.cn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25
纪检监督:0527-82868512邮箱:ssjj@sipac.gov.cn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
日期: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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