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中心工程科创中心1#、8#楼精装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创中心工程科创中心1#、8#楼精装修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江苏华新高新技术创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科创中心1#、8#楼精装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科创中心工程科创中心1#、8#楼精装修,1#楼建筑面积约为29394.4平方米,8#楼建筑面积约为5334.72平方米;其中智能化估算价约1300万元。
(2)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
(3)招标范围:科创中心1#、8#楼精装修。
(4)工期:总工期约 180天,即2020年12月19日-2021年6月17日,本工程工期较紧,请各投标单位严格要求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B3206210336000439016001
| 科创中心1#、8#楼精装修
| 5085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壹级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董事长。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8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0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投标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书;c.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d.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e. 投标人承诺书。f.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8)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3.7牵头人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承担过的工程业绩【业绩是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以上业绩须同时网上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监理、施工签署>完整的原件扫描件,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面积,需上传加盖出图章的全套设计平面图原件和设计说明原件)。
注:本工程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企事业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公寓式酒店和酒店式公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到2020年12月14日9:00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4日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含电子文件5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6)特别提醒:a.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华新高新技术创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高新区
联系人: 江波
电话:158627265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肖建华,张晨龙
电话:15151304466
|